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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在校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开展教师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学院:

为拓展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使有志从事教育工作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应部分非师范类专业在校学生的强烈要求,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继续教育学院拟在今年10月25日开始举办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教师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志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在校非师范类专业大学四年级学生

二、报名

时间:108—14,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老校区第二办公楼一楼),报名时请带好学生证和一寸照片一张,详细情况也可在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查询。

三、教学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安排教学计划,选派优秀的教师进行教学管理和班级管理,利用双休日时间安排80课时的教学任务。于1025日、26日、111日、2日、8日、9日、15日、16日、22日、23举办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教师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班。

授课地点:老校区第二办公楼四楼第一多媒体教室

四、教育实习

参加教师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的学生必须完成教育实习,凭实习鉴定表,在2015年4月上旬领取培训合格证书。学生可以自己联系学校进行实习;各学院统一组织教育实习的学生,将学院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交培训科,由继续教育学院认定完成了教育实习。

五、培训收费

培训费500元,资料费按实收取(约100元)。需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教育实习的学生交实习指导费300元。

联系电话:7189137 联系人:于老师

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