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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年春季(夏季)教学结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5-21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教务通[2013]19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年春季(夏季)

教学结束工作的通知

相关教学院、院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毕业班(2009级)

1、5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2、6月1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3、6月9-10日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地点西院二办公楼一楼。

(二)其它年级(班级)

1期末考试试卷送交截止日:6月7日;

2期末考试资格审查:6月28日前,请任课老师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交教学工作部或西院综合办公室;

3结束新课及完成考查课程成绩考核时间:6月28日前;

46月24-28日学生网上教师测评

5、部分公共课程考试时间:

《大学计算机基础》第17周(上机时间考试);

7月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A2》;

7月2日上午:考《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B》;

7月2日下午:考《大学英语4》;

7月3日上午:考《心理学》;《教育学》

7月3日下午: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

7月4日上午:考《大学英语2》;

部分课程统一考试时间:

6院选课录入系统时间为6月28日前,并将教学手册原件、学生成绩单打印件交西院综合办;

7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登分:7月10日前;

8寄发学生成绩和欠费通知书:7月15日。

二、考试与试卷

1、考试课程试卷命题分A、B两套,两套试卷的雷同率不能大于30%,命题应科学合理,覆盖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主要教学内容,并注重能力考核,题量与难易适中。

2、试卷经审核后,连同《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考试(查)审批表》、纸质试卷及电子文档、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交西院综合管理办公室或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西校区各年级由各教学院教务秘书交西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东院各年级由任课老师直接交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试卷命题电子模版请在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资料下载→考试管理中下载。

3、期末考试资格审查,西校区各年级学生由相关教学院落实,东院各年级由院属各系落实,并将结果报教学工作部。

4、相关教学院落实西校区各年级学生的考试场地和课程考试时间的安排,并将安排表交西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少数插入西院二本授课班级课程的考试由综合办协调任课老师针对芙蓉学院学生重新命题参加同堂考试,东院各年级专业由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统一安排,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即:上午8:30—10:30; 下午3:00—5:00,各专业班级在7月1-5日应安排考试课程,且考试课程在考试周内均匀安排。

考试试卷的领取:西校区各年级学生考试试卷在开考前一天由各教学院教务秘书在西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取;东校区各年级考试试卷由主监考教师于开考前30分钟到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领取。

5、每门课程结束考试后,由任课教师集中密封评卷(东校区由各系部统一安排阅卷地点,西校区各年级学生考试试卷阅卷在各教学院阅卷室),同一课程有两个以上任课教师的要实行流水作业阅卷。

6、考查成绩以“五级分制”或“百分制”记录成绩,主要以平时成绩结合课程设计或课程小论文或开卷测试而评定。期末考查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其中实验课成绩不低于15%),但课程设计或课程小论文或开卷测试原始资料要求交教学工作部保存。

考试课程期评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其中实验课成绩不低于15%)。凡期末考试卷面成绩≤45分者,期评成绩直接记期末考试卷面分数,但平时成绩在教学手册上应有详细记载。

7、2013年7月7前,教师按要求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网上录入成绩工作,逾期网上登分系统将自行关闭不能再登。

8、期末考试试卷由各院(系)清理归档保管。

三、其他事项

1、学生于2013年7月6日起放暑假,下学期8月31-9月1日报到,9月2日按课表上课。

2、期评成绩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在9月7-8日进行。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期末结束工作,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优质服务,特别要精心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纪律和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发动全体学生积极投入复习备考,力争以良好的考风和考试成绩为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划上圆满的句号。

2、每位教师要按照教学规范要求,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质量标准,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期末教学工作,展示全体教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崇高的师德风范。

3、请各教学院、院属系(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在放假前将教学任务、课程安排表下达到每位任课老师。

4、本通知有关事项请各教学院通知到相关教师。

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