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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院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0-0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全院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教务通【2014】31号

各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提出的“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战略任务,促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深入开展,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4〕21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院大学生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形式

本届大赛全院各系学生均可参加,以集体朗诵形式进行,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

二、诵读内容

诵读内容应以传统经典诗文为主,也可诵读红色经典和现当代优秀作品,篇目可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中选取,自创作品不予参评。

三、评选方式

诵读形式不拘一格,活泼新颖,特色鲜明,充分体现作品内涵。可借助音乐、美术、舞蹈等多种元素,但参赛选手必须在场、脱稿。

各系选送1-2个节目参加全院比赛,参赛报名名单须2014年10月11日前上交院教学工作部,10月16日举行全院经典诵读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节目进行评选。本次大赛,按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还将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一等奖作品将推荐到省语委办代表我院参加全省决赛。

四、活动要求

本次大赛是展示我院文化建设成果和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活动平台,各系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制订实施方案,按照比赛组织要求,先由各系进行初选,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院级比赛。要以比赛为契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学习中华经典诗文的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各系要收集活动相关图片和文字报道等资料,认真总结本系活动的开展情况,各系活动总结材料将作为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教学工作部

20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