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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20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9344

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

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省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展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切实增强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

(四)坚持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活动机制,抓实抓好高校开展普及活动和省级集中展演两阶段工作,建立健全普及参与、交流学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展示成果,引领方向。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六、活动安排

(一)高校开展活动阶段

201912月至20206月,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高校要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大学生艺术社团深入基层、宣传展演、服务社会。并于20206月中下旬,将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

20207月至12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级评审及展演活动,并于202011月举办现场展演。现场展演内容: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等。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优秀组织奖:设高校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微电影不超过3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并选送教育部的艺术表演节目。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优秀案例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各奖项由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依据有关要求,根据各校报送的资料进行评选。

八、组织管理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展演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2019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保障展演活动顺利进行,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高校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展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3.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4.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5.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湖南省教育厅

20191125

附件1

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

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9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求

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二)报送数量。各高校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报送省活动组委会。

1.艺术表演节目。每所高校可报送5个甲组节目和3个乙组节目,不得多报每个组别的每个项目不能超过2个节目,报送4个甲组节目以上的必须要有一个合唱节目。

2.艺术作品。每所高校可报送8件甲组作品和5件乙组作品,不得多报。每个组别的每个项目不能超过2件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

(三)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2.艺术作品不能装框,可简单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四)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如需退还,可在活动结束后与组委会联系。省展演活动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其他要求同上“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中的第(三)—(五)条。作品不需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并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附件2

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主题

本届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主题是“艺术的创意与创新”。工作坊鼓励高校美育关注创意、参与创新、享受创造,为高校美育的创新成果和学生的创意理念转化为现场展示和现实产品搭建平台,实现艺术引领创新,创新引领创业,拓展高校众创空间,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二、内容

工作坊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一)艺术与科技。体现艺术美化科技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科技融合,促进科技艺术化,提升科技美感的创意创新实践,如艺术对设计、工艺、材料等的影响和体现。

(二)艺术与校园。体现艺术美丽校园的理念,展示艺术与校园谐合,引领大中小学校的审美品味,塑造良好形象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橱窗、走廊、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三)艺术与生活。体现艺术美好生活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生活融合,丰富日常生活趣味,提高日常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等的设计制作。

(四)艺术与美丽乡村。体现艺术美化乡村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聚焦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三、报送和展示办法

(一)报送办法

各高校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工作坊上报省活动组委会,每所高校可报送1个。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4)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二)组队与人员要求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7-10人,其中学生68人,指导教师13人。

(三)展示办法

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演的工作坊项目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3

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一、内容

高校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重点征集如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三)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四)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

(五)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六)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七)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八)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九)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十)高校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十一)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数量及方式

各高校在组织校内评选的基础上,每校可报送5个以内的优秀案例至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的优秀案例文稿和《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均须加盖学校公章。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附件4

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参展学校(请填写全称)

展示项目(限1项)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3名)

1.         2.         3.        

工作坊项目简介(不超过500字)

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

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学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箱:                    
附件5

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申报学校:              (盖章)       申报日期:            

案例题目:

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