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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6-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 则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综合检验与反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毕业前重要的实践训练。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院、教学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学院成立以主管副院长为组长、教学工作部主任为副组长、各系系主任为成员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与协调。

(一)教学工作部在主管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宏观管理、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大问题,拨付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

(二)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结合本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基本要求和具体实施细则;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负责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等。

(三)各专业教研室根据学院、系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系主任审批;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指定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各教学系按年级保存。

三、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资格与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且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师德良好,有一定实践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校外专家,必须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热心教育,聘请校外专家由各系提出,报学院审批。

2、特殊专业学生需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时,可聘请职称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学生所在系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与协调,并按校内同等要求检查和督促。

3、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8位,个别专业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超过此范围者,应经系主任审核,报学院教学工作部批准方可执行。

4、指导教师外出一周以上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题目并附题目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供学生选择。

2、题目确定后,及时拟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讲清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

3、随时掌握学生工作进度,及时辅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答疑;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的设计或实验方案、设计方法、理论分析、数据处理与结论等要认真检查,并做好指导和学生考勤记录;教师下班指导学生一般每周每生不得少于1小时。

4、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5、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7、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准备。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或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三)学生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便教师检查和指导,但必须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

(四)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期间,应按照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接受考勤。凡缺勤(含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计划时间1/3者,延迟答辩。

(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

(六)具备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

五、工作程序

(一)选题

1、组织并筛选题目。各系在第七学期的第十五周以前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专业教研室研究、审查,报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①选题要求。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老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科研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专业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报系审批。题目不能过大、过空,也不能过小、过窄。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面、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提倡真题真做,密切联系实际,题量选择要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

②选题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得到科学研究(或设计)能力的训练。设计类(工程设计、软件开发等)题目应具有实用意义,切忌脱离实际。工科专业应以设计类题目为主,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论文类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文献综述类题目一般不能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个别专业如有多名学生需共同合作完成一项课题,则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且题目应加上不同的副标题。应尽量避免上下两届使用相同的课题,若选择老题,则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必须做到“老题新做”。

2、思想动员:各系在第七学期的第十八周以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向学生讲清目的、要求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同时,根据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各专业实际,做好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资格审查。

3、学生选题:经过审查后的题目应按学生人数,以不少于1:1.2的比例向学生公布,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在选择题目过程中可以向教师咨询,进一步了解题目具体目的和内容。学生选定题目后不得随意更改,更换题目必须有书面申请、指导教师意见和系主任签字,并报学院教学工作部备案。学生选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下达任务书

1、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及时并亲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和系主任签字同意后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改动。

2、任务书必须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工作量要量化,要有明确的进度安排,要给学生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和信息。任务书填写其他要求详见《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填写说明》。

3、任务书一般应在第七学期末下发给学生,最迟必须在第八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下达。

(三)开题

1、开题工作是学生接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之后,为了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和了解相关信息,拟定研究和设计工作方案、论文撰写提纲,形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路以及进度安排所做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①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进行实习与调研,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

②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学术界已有成果和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研究动态等。有条件的学生应完成3000~5000字、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外文资料翻译,译文要求准确,文字流畅。

③学生经过实习、调研和文献检索后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已有研究成果、主要研究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研究方法、设计方案或论文撰写提纲、预期结果等。

2、指导教师认真阅读学生开题报告,对学生所拟方案或提纲进行分析,确定其是否有能力完成课题任务,并写出详细意见。

3、各系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题报告会,学生汇报论文思想与设计思路,集体分析和决断,并做出详细记录,提出明确意见。

4、经指导教师评阅和开题报告会集体分析,确认有能力完成选题的学生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实质性阶段。

5、开题工作一般在任务书下达后2~4周内完成。

(四)中期检查

1、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各系负责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严格考勤和检查,实行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学生管理责任制,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记录,确保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效时间,理工科不少于10周,文科不少8周。

2、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表,各系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自选题以来各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性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以学生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集体帮助学生判断和解决,对所做课题进行集体指导,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并加强指导。检查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并作为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

3、中期检查一般在论文撰写或设计正式开始后4~6周内进行。

(五)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是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系在答辩前两周成立答辩委员会(5-7人),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安排答辩时间、地点等,决定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由3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并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与答辩有关的具体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少量院外专家参与答辩工作。各系最迟在答辩前三天向学院教学工作部递交答辩工作安排,向学生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2、学生最迟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正稿按要求装订成册,分别交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不能为同一人,评阅教师可由各专业教研室或答辩小组指定,评阅时间并列,不分先后。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详细阅读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内容、认真评阅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评语和建议成绩。评语不能模式化,不能太简单(一般要求200个汉字以上),须反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质。指导教师评语要反映出学生的平时表现和工作作风。评阅过程中还要准备答辩时提出的主要问题,将相关情况报答辩委员会,以便答辩委员会进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3、答辩委员会在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基础上,认真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① 自接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之日起,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效时间不满毕业论文(设计)规定时间2/3以上者;

② 毕业论文(设计)文档不齐全(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等任缺一种)或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正式材料者;

③ 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合作一个课题,内容有50%以上雷同者;

④ 请他人代替完成或有抄袭行为者;

⑤ 违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者。

4、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讲解约10~15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15~20分钟。各答辩小组须严格按照答辩程序,维护答辩纪律、保持答辩过程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并做好答辩过程的记录。

5、学生答辩完毕后,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设计)质量、回答问题情况,及时写出答辩评语和建议成绩。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①文献检索与应用能力;

②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③研究方案或实验设计能力;

④研究方法、手段的运用能力、计算与数据处理能力及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

⑤计算机应用能力;

⑥外语应用能力;

⑦论文写作水平或设计说明书的撰写与图纸质量;

⑧论文(设计)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⑨论文(设计)工作量;

⑩论文(设计)的文本规范程度。

由于我院学科面广,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类型较多,要求也各有不同,各系应参照上述几个方面制订具体的考核标准。

6、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由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质量、答辩情况及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意见给予评定。

7、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要严格控制标准,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10%左右,最多不超过15%。优秀和良好总比例控制在50%以内。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在答辩小组推荐基础上交答辩委员会进行大组二次答辩(或集体评议)产生,同时可按3%的比例向学院推荐,参与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8、各系应及时公示最终成绩评定结果,并在一周之内,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册、向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电子文档交学院教学工作部。向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生本人按《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压缩文稿格式》缩写成3500字左右的文档。

9、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最终裁定者。对于评定成绩超过学院规定优良比例或有异议者,应由各系报学院教学工作部予以审核,必要时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六)总结与归档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写出工作总结,并分专业写出质量分析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选题、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论文(设计)质量情况、学生总体水平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两周内交学院教学工作部。

2、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任务书、三种成绩评定表、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原文、设计图纸、源程序等)独立装订,并装入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盒。材料较多时,可将任务书、论文或设计说明书、三种成绩评定表装订成册,其余材料(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原文、设计图纸、源程序等)作附件装订后一并入袋。装订顺序可参照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3、各系以班为单位,分专业集中收集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资料,交学院教学工作部,保存时间应在五年以上。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与形式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基本要求

1、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工科毕业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2、要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知识解决论文(设计)中的问题,论文的主要观点与前人研究成果相比,应有改进或有自己的见解;设计中涉及的工艺、技术问题要有改进和提高。

3、毕业论文(设计)中的理论依据要充分,数据资料要准确,立论要正确,论证要严密,公式推导要正确,逻辑推理性要强。

4、能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独立使用计算机进行编程、录入、编辑、数据处理和结果输出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要求

1、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原则上不少于8千字,外语专业的论文不少于4千个外文单词。

2、查阅并参考各类文献资料8篇以上。

3、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应有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200字,关键词一般3~5个。

4、工程设计类题目要求结构和工艺合理,表格、插图规范准确,图样的绘制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有计算机出图和手工绘图。以实验为主的工程技术类题目,论文中应有实验数据、测试结果、数据处理分析意见与结论。以产品开发为主的题目,论文中应有实物成果及性能报告。软件工程类题目论文中应有有效程序软盘和源程序清单、软件设计及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分析报告等。

(三) 毕业论文(设计)的书写格式与装订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书写格式与装订要求可参见《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自身情况作适当变动,但必须做到整个专业统一。

七、附 则

(一)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条例由学院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