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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体育系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艺术与体育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岗位职责

一、系主任职责

(一)在专业学院领导下完成本系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并向专业学院院长负责。
   (二)提出本系各专业设置及更新改造的意见及建议。
   (三)制定本系各专业层次的教学计划,并提交院务会议讨论。组织本系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统筹教材建设,协调和安排各教学环节,积极联系建立实验实习基地。
   (四)根据专业学院要求,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有关事宜。
   (五)落实本系教学任务、教学研究、教学改革。
   (六)落实本系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搞好学术梯队建设,作好教职工的培养选拔推荐、教师职务聘任及定职的有关工作,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七)组织本系教职工增收节支。
   (八)协调本系学生管理工作。
   (九)提报本系教职工在院内的调整和调动。
   (十)主持系务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向专业学院整理反馈意见及建议。

二、支部书记职责

系党支部书记在学院党总支和主管院长领导下,对本系实行政治领导,围绕本系教学工作,具体负责党务学生管理及政治思想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1、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掌握本系师生政治思想状况,牵头提出加强本系政治思想教育的方法措施;  

2、组织开展好本系各项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并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及时协调解决本系师生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

4、组织本系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调研、总结和经验交流。

(二)党务工作  

1、提出支部工作计划,提交支委会讨沦,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2、按照学院党员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支部党员组织生活;

3、抓好本系师生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理论教育工作;  

4、组织制定组织发展工作计划,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5、做好党支部目标管理和党员目标管理工作;

6、及时做好党支部工作调研和工作总结。

(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制定学生教育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系班主任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系学生德育及教育管理(包括日常评比、检查、活动开展、违纪教育处理等)的日常工作;  

4、负责本系班主任考核、班级综合考核、评估工作以及指导班主任做好班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综合素质测评等工作;

5、按照学院有关部门和团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好本系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系团总支搞好团员政治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和全系学生的政治学习;  

(四)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1、搞好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指导;  

2、搞好本系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指导、督促工作。

3、配合院学生处、团委指导本系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和社团活动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  

(五)保持与学院各部门的密切联系,配合各部门共同搞好学院有关工作

三、主任助理职责

(一)协助主任搞好全系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二)组织制定系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交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系内教学人员的工作会议,组织教学研讨,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领导教教师教研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的作用。每学期要向教研室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协助主任搞好教师聘任工作;督促检查各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抓好各教学环节,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四)搞好教材建设,组织、督促、检查自编教材的编写进度和质量,组织、落实各种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音像资料的选用,负责各项实践性教学,专业建设。

(五)制订学生实习、考查、社会调查等各种形式教学活动计划,经系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督导工作。组织各门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组织各位教师听课、巡课;负责组织落实学生的考试、考察和补考工作,负责审阅考试试卷,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考试质量分析。

(七)完成系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系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负责系部的日常行政及人事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各部门文件、通知的收发。

(三)负责考勤及报送考勤表。  

(四)负责外聘教师的协议、证件复印件等的保管和报送。  

(五)负责系内各种用品的购置及报帐。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购置、发放。  

(七)负责对外接待及报帐。  

(八)负责系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  

(九)完成系主任布置的其它教学管理和其它临时性行政事务工作。      

(十)根据评估办的要求,按照教学评估资料目录做好教学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并定期检查评估资料的保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五、教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教务工作工作是主任的教务工作助理,其任务是协助各系(部)领导搞好教学运行及学籍管理工作,业务上受系(部)主任及教务学工作部的双重领导。

1、负责系部的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参与教学活动的协调与管理。  

2、负责本系教学文件资料、行政文件的起草、发放和归档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各部门文件、通知的收发、归档工作等。  

4、联系各教学院教务秘书、协调教师、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的安排。

5、督促教教师做好授课计划、教师工作手册、试卷、教师业务档案、成绩单等的收取,并登记造册。  

6、协助系领导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7、联系督促各教学院、做好各专业实习实习、毕业设计环节相关教学环节的资料的收取。

8、负责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并保存记录。  

9、负责学期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教学检查表、教材选用表、教师教学评价、教学总结的材料、教师质量考核表的归档。  

10、协调与落实考试的的安排与成绩管理

六、教授、副教授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与会议,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每学年至少独立担任并指导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并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4-8名。

(三)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每学年至少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1篇,或至少有一件作品入选省级以上展览。

(四)主持省级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成果奖。

(五)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教学参考书及专著。

(六)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七、讲师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与会议,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实习和专业实践。

(三)参加科学研究与艺术创作,每两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或作品,或者有一件作品入选省级以上展览。

(四)指导学生的毕业创作与毕业论文。

(五)积极申报并参加院级以上科研、教改课题,尽早过“科研关”。

(六)协助高职教师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进修。

八、助教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与会议,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指导教学实验的能力,积极参加教学活动。

(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科组的科研工作。

(四)积极参加教师进修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不断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

九、学生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职责  负责全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成长发展指导、学生日常服务管理及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完成学校、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具体职责有:  

(一)思想政治教育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利用各种适合当代大学生需求的方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2、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学院学生学习政治理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  

3、组织完成全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新生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成才规划教育、诚信教育、爱国爱校教育、毕业生教育等。  

4、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安全纪律教育以及大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等。  

5、做好学生思想、心理、生活等状况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6、抓好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和转正,做好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学生成长发展指导

   1、定期开展学生发展状况、学风状况调查,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学风建设。  

2、定期开展学生“大学生涯规划”讲座、班会。

3、组织带领学生进行课外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4、定期开展听课、走访、检查、谈话等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状况,重点关注学生中的特殊群体,为学生提供发展辅导服务,并根据需要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5、负责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工作。

6、负责精英学生的选拔培养工作。

(三)学生日常服务管理  

1、负责学院学生、班级基本信息分类统计工作,如基本信息、困难学生信息、优秀学生信息、边缘特殊学生信息等。  

2、负责学生请销假、调换宿舍、在校证明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全院学生奖、贷、勤、补、免等各种专项工作,制定学院一级的学生专项工作组织实施办法与规章制度,如奖学金评定办法、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勤工助学申报规则等。

4、负责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制定本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负责学院对学生违纪事宜的受理、调查、处理与教育、申诉工作。

6、负责做好特殊学生工作,如少数民族学生、留级生、心理状况不良学生、学生困难学生等。

  7、负责毕业生毕业就业相关工作。

(四)辅导员队伍建设

1、负责做好学生专兼职辅导员的选配、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学院一级的辅导员培训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2、组织辅导员进行讨论学习,鼓励辅导员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3、积极参与思政课题建设,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勤出成果。

(五)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专职辅导员职责

辅导员岗位职责  辅导员是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之一,在院党委和分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受校学生处和校团委的宏观指导。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安全健康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目标,有总结),心理辅导室每天下午开放。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学生早操、晚自习、日常考勤、晚点名),考勤汇总后每周一将周报表以表格形式上报有关院领导。  

(三)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调查核实、处理其它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组织学生开展系列素质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评和评先奖优工作。组织进行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初评及发放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五)负责新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工作,新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办理学生的各种证件,上报新生档案、户口等工作。  

(六)认真抓好在院学生的文体活动和其他课外活动,经常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比赛、演讲、联欢、参观、访问、座谈等多种形式的集体活动,以丰富活跃学生生活,陶冶情操。  

(七)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八)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文明离校相关工作。

(九)协助党组织(学生党支部)做好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制度

(一)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

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相关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规划;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总体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方案及执行

系主任和主任助理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与执行,确保实施有序。

(三)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确定各学期教材的选用并按要求报教学工作部统一征订;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学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报教学工作部审核汇总;按要求负责教学过程管理。

(四)教学检查

每学期开学初负责审查各任课老师的教学进度安排、教案以及上课准备情况;负责本系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检查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收集教学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重大问题报教学工作部。

(五)成绩管理

负责各学期本系所开课程成绩的录入、核对、公布及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工作。

(六)考试

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本系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各类考试的监考教师并报教学工作部统一调配;负责本系试题或试卷库的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的统一阅卷工作,并逐步实施教考分离。

(七)实践教学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制定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负责协调与落实相关教学资源,制定教学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实验室建设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意见。

(八)教学研究

负责组织本系教师积极进行各项教学研究,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会,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以教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开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创新;积级开展教研活动,认真执行听课评课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估,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学院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九)教学档案

负责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计划表、课程教学档案、试卷、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毕业生名册、学生名册、选课汇总表、实习实验大纲及报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材料的编制、整理,并按规定报教学工作部。

(十)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执行学院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本系相关实施细则;负责本系各学期教师工作量的统计计算工作;按规定协助教学工作部聘请本系所需的外聘教师,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

(十一)教学评估

具体负责专业建设与专业教学评估相关材料的准备。

(十二)完成学院和教学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艺术与体育系学生晚自习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根据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系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在校生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按时到教室上晚自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者均按旷课处理。

2、晚自习课期间,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者,均按旷课一课时处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无故旷课每人次扣1分;班级集体迟到、早退扣2分;无故集体旷课扣5分;晚自习有人说话每人次扣0.5分;大声喧哗扰乱秩序每人次扣1分。

3、在校生在没有固定教室的情况下,根据《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我系在保持宿舍整洁、有序的前提下方可安排学生在宿舍内上自习。我系学生值班人员全面检查学生在宿舍的纪律,学工办将不定时地进行抽查。

4、因病请假者,须本人持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签署意见后,到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

5、请假一日以内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后生效;一日以上三日以内者,由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生效;三日以上一周以内者,由我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请假一周以上者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6、各班班长负责班内同学的考勤工作,在进行检查时,由班长出示假条和缺勤人员名单。

7、晚自习期间有活动(会议、值班)或到图书等学习、训练者,须提前申请,经我系学生公工作办公室同意审核批准。在进行检查时,班长要出示名单,由检查人员做好记录,不定时检查。

8、晚自习有特殊情况(急病、急事)者本人要持请假申请,由班长交我系值班老师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9、我系纪检部成员在例行检查时,其成员如出现影响我系正常教学秩序行为者,由院纪检部负责监督并按照《学生手册》的要求予以处理。

10、学生要服从我系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妨碍我系管理人员按照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监督和检查任务。

11、晚自习记录由学生会纪检部成员负责填写,由学生办公室及我系值班老师组织进行检查,每周不定时抽查1-2次。

12、晚自习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聚众打闹或有其它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乱窜教室,聚众打闹的每人次扣3分。

13、晚自习期间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得下棋,打扑克或有其他与学习无关的行为。大声喧哗每人次扣1分,下棋、打扑克每人次扣2分;不配合学生会检查扣5分;出现其他情况,视情况扣1-5分;纪律良好给予该班级加2-5分奖励。

14、自习纪律良好,学习氛围浓厚给予该班级加2-5分的奖励。

15、无故旷课或旷课次数累计达到违纪处分者,按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要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6、每周由我系学生会纪检部根据我系晚自习考勤结果和纪律情况,核算出考评成绩,并在学生常规工作通报中各班量化考评成绩上予以公布。

本规定有学工办负责解释。

第四章  艺术与体育系学生公寓卫生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卫生的管理,完善对我系公寓卫生工作的考核,使公寓卫生考核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根据院《学生工作手册》相关规定,现制定学生公寓卫生百分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室内卫生(20分)

(一)地面、床下地面要干净,做到无头发、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污水等,否则扣3分。

(二)桌面洁净,无浮灰,否则扣2分。

(三)墙面无挂钉、无球印、鞋印、污水印,空中无灰网,墙角无蜘蛛网否则扣3分。

(四)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否则扣2分。

(五)阳台物品摆放有序,不得随意放置凳子、纸箱等,不得堆放建筑垃圾,否则扣5分。

(六)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损坏,否则扣3分。

(七)窗台干净,无杂物,否则扣2分。

(八)室内垃圾及时带走,否则扣2分。

二、被褥叠放(15分)

(一)被子要保持干净、折叠棱角分明,给人以整体美的感觉,否则视情节轻重程度扣1-5分。

(二)床上铺面整洁平整,无褶皱,不得否则酌情扣1-3分。

(三)床上物品摆放有序,无乱放现象,否则扣12分。

(四)花卷被扣5分,被子未叠扣10分。

三、物品摆放(15分)

(一)床下物品摆放有序,否则扣2分。

(二)书架上、柜子上的物品摆放整齐划一,布局优美,否则扣3分。

(三)衣服、毛巾等不得在室内乱挂,摆放整齐,否则扣3分。

(四)桌凳摆放整齐,否则扣2分。

(五)室内无违章物品(私拉电话、电饭锅、电热毯等),否则没收并扣5分。

四、公共卫生(15分)

(一)中厅、洗手间不得堆放垃圾,否则扣3分。

(二)中厅摆放的电视要放在电视桌上,否则扣3分。

(三)中厅墙面无挂钉、无球印、鞋印、污水印,空中无灰网,墙面装饰要高雅,有文化气氛,否则扣3分。

(四)卫生间内要洁净无异味,洗手台上无污物,否则扣2分。

(五)便池及时冲刷,纸篓垃圾及时倾倒,否则扣2分。

(六)大厅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垃圾等,否则扣3分。

五、寝室文化(5分)

室内禁止张贴不文明、不健康、庸俗低级的图画,提倡利用废弃的生活用品自己动手制作小制作、图画等,室内文化要体现高雅、和谐、健康向上、思想性和艺术性强的特点,否则扣15分。

第五章  艺术与体育系教室卫生考核实施细则

良好的环境是我们学习的保障,要创造良好的环境,就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根据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特制定我系教室卫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晚自习后卫生检查

每天晚自习后检查卫生(每周三晚自习后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如变动另行通知),卫生委员要及时督促组长及其成员清扫卫生,分工到位,彻底清扫干净,并注意保持,教室管理部每天晚自习后将组织人员检查。

二、安全督导

各班级的卫生委员每天安排一人负责检查教室的门窗是否关好,如果由于当天教室门窗检查不及时,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天负责人及卫生委员的责任,并在评优总分中扣除相应分数510分,累计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关门或窗的班级,将取消本月的评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卫生检查标准及内容:(总评分为30分)

(一)地面(10分):指地面是否干净,垃圾是否清理掉。

(二)墙壁(2分):指教室内、外墙壁是否干净。

(三)门窗(2分):指前后门、前后窗玻璃及教室内外窗台是否干净。(窗台上不准摆放任何物品)

(四)讲台(10分):指黑板、黑板槽、讲桌是否干净,讲桌上的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五)桌面(3分):指课桌上不准摆放任何物品,并且桌面干净,无乱涂、乱画现象,其他学习用品在教室中摆放是否整齐。

(六)卫生工具(3分):指卫生工具是否干净、齐全并且摆放整齐。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艺术与体育系晚就寝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我系学生晚就寝的管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院《学生工作手册》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1、违反学校作息制度的晚就寝违纪行为,晚归、吵闹3次进行通报批评,多次出现晚归、吵闹现象由班主任对学生做思想工作,并进行通报批评。

2、学生出现彻夜不归现象应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及时联系本人及学生家长,出现一次彻夜不归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与相应的处罚或处分。

3、宿舍晚间关门后,攀爬墙、阳台等进出宿舍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谩骂、恐吓宿舍管理人员或晚就寝检查人员,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动手打管理人员或晚就寝检查人员,视情节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凡因违反以上规定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当年一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推优入党、奖学金评定、国家助学金、优秀毕业生评定等)。

第七章  艺术设计系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包管宿舍制度

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提高宿舍内务水平,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良好宿舍氛围,及时了解同学思想、生活动态,发挥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宿舍的管理工作中先进模范作用,艺术设计系学生党支部决定实行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包管宿舍制度。具体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包管个人所在宿舍,或根据情况安排包管1-2个宿舍。

(二)将包管宿舍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考核的内容。入党积极分子只有经过半年以上包管宿舍经历并取得较好管理效果才能考虑发展组织关系。

(三)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包管宿舍每半年为一个轮次进行安排。

(四)参与包管的同学统称为舍区督察员,可以作为干部经历填写履历表。

二、工作职责

(一)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宿舍内严格自律、以身作则,规范自己的行为,模范遵守院系舍区相关规定。

(二)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对包管宿舍定时排查宿舍安全隐患;检查并及时上报夜不归宿情况;监督宿舍成员不出现违纪现象;确保宿舍安全稳定。

(三)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积极配合卫生整理和检查,安排好宿舍内的值日,组织每周二、四的卫生大扫除,保证包管宿舍清洁干净、内务规范,符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要求。

(四)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与包管宿舍同学及班主任的沟通与联系,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配合学工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了解同学思想动态,每两周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办汇报情况。

(五)组织开展关于宿舍方面的活动,带动宿舍同学形成良好的学风、舍风和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工作考核

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照学校宿舍管理的检查评分及我系的工作检查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包管宿舍的卫生状况进行评价,排名前三分之一视为优秀,后三分之一视为不及格。

(二)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包管宿舍按照要求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没有出现夜不归宿现象或及时汇报夜不归宿情况,宿舍不出现违纪现象的视为合格。

(三)自主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和健康活动,我系组织的以学院评定为准,自行组织的以材料为准进行评价,每学期至少要自行组织一次。

四、奖励和处罚

(一)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包管宿舍卫生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给予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年终表彰,受表彰的预备党员优先考虑转正,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入党。

(二)宿舍管理的考核成绩作为学生会选拔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包管宿舍的普通同学当学年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并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内容。

(四)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包管宿舍在内务成绩不达标、安全出现问题、信息不畅通的,追究有关责任,情况严重的预备党员延缓转正,本年度入党积极分子不考虑组织发展。

五、其他

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八章  艺术设计系团总支工作实施细则

艺术设计系团总支在系党总支和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增强系共青团组织的活力,使系团总支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系团总支的主要工作

(一)负责全系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抓好共青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员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团支部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对各团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三)抓好共青团的宣传工作,定期分析青年学生思想状况,开展团的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四)做好团员资格审查、团员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

(五)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七)制定并落实团总支工作的规章制度。

(八)负责团费的收缴、团员证的审核注册。

(九)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十一)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系党总支、院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建设

团总支委员会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各部成员组成。系团总支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学习部、秘书处及各班团支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视具体情况而定);各班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其他视情况而定。

(一)系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在系党总支、院团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持系团总支全面工作,指导我系团总支日常工作。

2、负责共青团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党总支抓好学生政治学习。

3、负责全系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社团建设、评优推优以及文体比赛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换届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分工,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各部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系团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团总支书记制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商讨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部工作执行情况。

2、协助团总支书记抓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新生团学干部培训及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接转及年度评优推优等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各班团支部工作。

(三)系团总支组织部岗位职责

1、抓好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及团员证的审核注册工作,开展年度团员民主评议、评优推优工作及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

2、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做好干部选拔、培训和考评工作。

3、组织好定期的政治学习,并注重结合时事、联系实际、提高广大团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定期组织团课评比活动。

4、指导、监督各班团支部的工作。

(四)系团总支宣传部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团员学生增强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2、对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等先进个人或班级作积极的宣传,营造一种学先进、当先进的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3、指导、监督各班团支部宣传工作。

4、每学年定期出版系刊,特殊情况另设增刊,对内各班赠阅,增进学习,对外系交流,互相了解和借鉴。

5、对外树立我系形象,对运动会、大型晚会等大型活动,负责重要文字宣传工作,保证宣传及时到位。

6、配合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大力宣传我系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并对我系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及其先进事迹收集材料进行相关报道。

(五)系团总支文艺部岗位职责

1、拟定和实施系各项校园文艺活动。

2、配合学院各项活动开展,举办系内各种文艺活动,推荐优秀选手参加院级比赛是。

3、举办系内大型文艺晚会。

(六)为加强全系学生思想政治建设,使其深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成为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特加强政治学习工作并对此作出如下规定:

1、各团支部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引导同学们深入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注时事,探讨热点,提高认识能力和理论水平。

2、政治学习要保质保量,在政治学习期间,不得从事与政治学习无关的活动。

3、政治学习要注重内容、形式的多样化,同时兼顾对同学们的综合能力的培养。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系团总支。

第九章  艺术设计系团总支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系团总支内部成员的行为,以及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发挥各团支部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团总支考核制度分为成员考核制度和各团支部考核制度两部分。

一、成员考核制度

每周召开团总支例会,团总支例会定于每周一下午六点整。由秘书处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各部会议记录由各部部长指派部员完成。例会期间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及无故旷会。

二、团总支各部考核制度

我系团总支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学习部以及社团部五个部门。

(一)组织部

为了完善考核制度,对同学们和各班级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考核,组织部特拟定以下考核制度。

1、团日活动加分扣分情况:

1)团日活动总成绩30分(活动气氛15分,版报设计15分)。

2)以下情况给班级相应扣分:

①活动内容与主题无关,版报设计不突出主题,扣1-3分;

②班级混乱,吵闹,班级人数不齐,早退,带不相关(非本班本系)人员,过生日聚会扣2-5分;

③班内卫生差,有吃零食,玩手机现象的,不参与活动者或者没有写活动流程,扣2分;

④团日总结表不及时上交,扣1分。

3)以下情况给班级相应加分:主题鲜明;板报设计新颖;活动内容丰富并紧扣主题;活动气氛活跃。分别加1分。(注:每班在同一次活动中加分不超过3分)。

注:团日活动结束前10分钟打扫卫生,不得提前结束活动。

2、青年志愿者加分扣分情况:

1)积极参与活动的志愿者每人加3分。如班级内志愿者超过三名以上给相应班级加3分;

2)有破坏青年志愿者活动,或在活动中不配合,捣乱的每人扣5-10分,并视情况给相应班级扣4-8分;并在活动结束后张贴在宣传栏。

3、学生个人量化考核:

1)一学期班长、团支书各加5分;

2)在活动中积极配合的班级的班长、团支书加2分。

(二)学习部

1、广播稿系选中个人加1分,被院选中的个人加2;

2、投校报的个人加2分,院选中个人加4;

3、平日活动积极参与者个人加3分,并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加5;

4、班级的加分视班级中个人加分的情况加2-6;

(三)宣传部

1、大型的设计类比赛

个人加分:根据比赛成绩,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优秀4分;

2、书画展及手抄报比赛

个人加分:根据成绩,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优秀4分;

班级加分:根据班级所交作品分数定,给所交数量在系里排名前三的班级加分,依次为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

3、以班级为单位的设计比赛

根据成绩,依次为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优秀4分;

4、在电影观看等大型集体活动时,纪律好的班级可酌情加1-4分。

(四)社团部

活动中根据节目类型不同加分:

1、个人类节目演员个人加5分,五人以上表演给班级加3分。

2、班级类、合唱类节目给班级加5分,主持人每人加5分。

(五)文艺部:

凡在活动中参加节目的,演员个人加3分,以班级为单位的节目可是节目情况为班级加2-5。主持人每人加2分。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可酌情加分。

第十章  教学管理制度

一、日常教学管理制度制定目的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制度是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各项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使教学及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系专任教师、兼职教师。

二、具体内容

(一)教师职责

1、教学准备工作

2、理论课堂教学或实践课堂教学

3、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毕业设计与考试质量

4、实习实训质量

5、教师教研、科研

(二)教学准备工作

1、教学计划

1)指导性教学计划

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主要依据。学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都要有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对于陈旧的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或教学改革试点的专业,可由专业教研室组织编写新的教学计划试行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对尚无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可根据相近专业的指导性计划,自行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呈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2)实施性教学计划

① 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社会需要、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允许实施性教学计划相对指导性教学计划作一些必要的调整。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各专业教研室提出计划草案(一般要求在新生入学前两个月提出),在系主任、教学主任的主持下组织各教研室主任进行研讨,最后经全系大会审定批准后执行,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必须改动时,应由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审批;

② 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包括专业名称,学制,课程设置,教学进程,课程的学时发布(周学时、总学时),考试、考查课的学期分布,课程设计,单独设课的实践时数,选修课及时数,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布(入学及毕业教育、理论教学、实习、设计、劳动、考试、假期),实习分布(实习内容、学期周数、性质等说明)等有关参数。

3)教学计划的执行与监督

① 教务处、考评处负有监督和检查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责任,发现未执行计划或执行计划中出现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② 教务处、考评处负责对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执行的教学计划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对执行不认真或擅自改动教学计划者应予以必要的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教务处、考评处有权取消该教师的任课资格。

2、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检查、考核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大纲规定了教学的目的与任务,各门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范围,教学体系及内容,以及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等。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才能保证教学计划的有效实施,为选编教材、制定授课计划提供科学的依据。为了适应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需及时补充和完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使之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权威性。为此,规定各科教学大纲编写的基本要求如下:

1)基本原则

① 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基本要求撰写教学大纲,其他课程要根据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及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来撰写;

② 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适时更新,特别是专业课教学大纲,要及时反映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

③ 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的内容。按照我校的培养目标,编写好实践方面的内容,如实践、实训、认识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

2)编写要求

① 课程教学大纲应包含课程的性质,任务和基本要求,课程内容,课程学期学时分配表及说明,教材、教学参考书等部分。大纲说明部分应包括:本课程内的知识衔接,教学目的及要求,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及其重点,教学方法的提示,教学难点及处理意见,课堂作业及实践内容等。

② 教学实习大纲一般包括实习的目的、要求、基本内容、实习进程、实习工作的安排意见、实习要求及成绩考核,必要时可另附参考资料。

③ 课程设计大纲一般包括设计的目的要求、课题类型、命题原则、深度广度及难度的要求、设计进程和成绩评定。

④ 在编制理论教学大纲时应明确该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注意教学及实践内容服务于培养目标。在充分考虑专业培养目标的同时,也要注意本学科的科学性和理论体系,还应注意避免学科间的知识重迭等现象。

⑤ 课程名称要规范,不能随意简写。课程名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编制教学大纲必须写明主要内容,不能只列出章节。教学大纲语言要精练、准确,定义要正确,意义要明确,格式要统一,文字要清晰。

⑥ 理论和专业课教学大纲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再由该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提请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⑦ 授课教师应遵循学科教学大纲的精神,如需要调整和更改学科大纲时,由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研究批准。

⑧ 大纲是采用教材的主要依据,教师授课一般要采用统编教材,在缺乏统编教材的情况下,可选择相同、相近的课本或讲义,但其知识水平和含量不得低于大纲的要求。代用的教材或讲义必须经该教研室批准,交由教务处审核、备案。

3、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

1)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由教务处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以学期为单位,标明各学科的教学进程和每周授课内容,具有程序性和法规性,是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教学文件,要求教学工作者共同遵守。

2)教学进度表是各学科每学期以周为单位教学进度的表格式教学文件。它便于各教学机构监督、检查和实施,一般情况下不作变动;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改动。

3)课程表是以班级为单位,以周一至周五每日授课内容的程序表,在一般情况下是正常教学进程的依据。如需调课、串课须经本教研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调课申请单,经教务处长批准后方能实施。但一般情况下,调课、串课须提前两天提出,在调课、串课后必须立即通知授课班级。教师自行调课、空课、串课,按违纪处理。

4)教务处及教研室负责人要及时深入教学班,检查各科教学的运转情况,如发现有空课或临时更改授课内容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并责令有关教研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各教研室要设置教学进度表和课程表。

三、理论课堂教学或实践课教学

(一)理论课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渠道。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认真进行教学。

1、任课教师要按时上课和下课,严格考勤,认真填写教学日志。上课、下课以铃声为准,任课教师上课要认真考勤。

2、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不能又抽烟、打手机、擅自离开教室等影响教学的行为。

3、任课教师上课时,要及时组织教学,对学生进行监督管理,学生出现影响和干扰教学的行为﹙如、接打手机、发短信、听随身听、睡觉、喧哗等﹚教师必须及时制止。

(二)实践课教学

实践课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能加深学生对课程中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好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生产与科学实践打下初步基础。为了提高实践课教学质量,确保实践课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1、实践课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减少实践项目和课时。

2、学生要按教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践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践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重写实践报告。

3、根据学生完成实践课任务、技能水平提高情况和实践课报告等进行综合考核。不参加实践课或实践课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考试。

4、实践课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总结,并征求学生对实践课教学的意见,以不断提高实践课教学水平。

5、实践课课表一经排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串课、代课,指导教师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教研室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毕业设计与考试完善

(一)作业批改

作业和作业批改是教学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重要的辅助教学形式。作业要符合学生实际,即巩固知识,又训练能力。布置作业要提高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间。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有批有改有点评。

(二)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的有效手段。任课教师必须承担学生辅导答疑的工作。按照系里每学期的课程安排,任课教师完成辅导答疑任务。

(三)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1、毕业设计题目满足教学要求,也可以结合生产实际与科学研究任务同步拟题。

2、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必须精通所指导的课题内容、理论和方法,还要熟悉课题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目录和出处,以便学生进行具体指导。

3、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发现学生过去所学课程有某些重要缺陷,应采取加强辅导或补课的方法予以解决。

(四)考试质量

考试考核是也是检查教学组织,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形式。

教师监考要认真负责。教师批卷要准确无误,赋分合理,试卷分析要准确、科学。

五、实习实训质量

(一)实习教学

   实习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实习不仅可以使学生从实际中学习知识,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可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的观点。

1、教学实习应以教学计划作依据。每个专业的不同性质的实习均应编写出实习大纲,经系主任审批后作为这一教学环节的指导性文件。

2、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并结合实习单位的条件,制订实习计划,还应编写附有资料和参考文献的实习指导书。上述文件需经教研室主任同意,系主任批准后实施。

3、实习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准备。掌握有关实习内容,准备好有关资料。

4、指导教师应参加实习过程的现场指导,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教育。

5、指导教师应布置学生编写实习报告,其内容必须符合实习大纲的要求。

6、实习结束,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小结,并向教研室汇报。

六、教师教研科研

(一)根据校、系的工作计划要求,在学期初制定教研、科研工作计划,经系审查后认真贯彻执行。学期末要将教学工作总结的文字材料上交系里存档。

(二)组织教师研究制定学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学文件,定期检查教案。

(三)每月组织1~2次教研活动、进行教法研究和教学实践,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参加校、系组织的教学检查和评课工作。

(四)定期汇报一次教学管理工作,将工作条目化的文字材料上交系里存档。

(五)做好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解决。

(六)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性科研立项,并积极完成科研任务。

第十一章  教研活动工作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有效地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其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纽带作用,应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并建立教研室文字档案。

一、教研室活动制度

每月至少举行2次教研室活动,活动内容以教研活动(含业务学习、学术活动、试讲、教学观摩、公开课等)为主,兼顾政治学习、室务会议等。每次活动要有记录,学期结束应有总结。

二、集体备课制度

数名教师教同一门课程,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集体备课,加强对课程、教材和教学内容的集体研究和交流。集体备课应主要研究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教材内容的补充和取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等。

三、听课、评课制度

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教研室成员之间要不定期地相互听课,听课后要组织研讨、评课,并要做好记录。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5次,各任课教师不少于3次。

四、试讲制度

凡新进教师、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均须试讲,试讲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由学院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本专业(课程)中教学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共同组成试讲考评小组,按照任课教师任职条件全面考评,形成试讲考评结论。试讲合格者,方可安排教学任务。在部分章节讲课中,还应安排有经验的老教师随堂听课并予以指导。

五、教学检查与考核制度

教研室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应有经常性的检查、考核和评比。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以及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年末对教师进行全面的考核和总结,并记入业务档案。单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应有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