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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问答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6-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须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限额为每生每年学费、住宿费之和且不超过6000元。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并承担风险补偿金。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开始还贷。借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具体事宜。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努力学习,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办理县(市、区)。

7、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以学校寄发的收费标准为准)有困难的的同学,要利用暑期主动向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县教育局)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要求,在新学期报到前持所需证明材料向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程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具体经办时,请参阅以下资料。

1.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时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借款学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请携带户口簿)。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2.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办理程序:

(1)借款人(学生本人)尽早与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由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印制的申请表,提出借款申请。

(2)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审查合格后,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

(3)学生入学时,持共同签章的助学贷款合同在学校资助中心登记备案后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4)学校对助学贷款合同汇总审核后,在回执单上盖章确认并寄回学生所在县资助管理中心。

(5)经办银行汇总审批助学贷款合同,将学生贷款划拨到学校指定的账号,财务处负责收款。

(6)学校资助中心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到款信息,通知学生到财务处办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手续。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点及政策优势主要有:

1.实行信用贷款,无须担保或抵押,增加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信用约束方面优势突出。

2.学生在当地贷款,在入学时凭借款合同顺利报到入学,同时也便于贷款的跟踪和管理。

3.延长还款期限,有效减轻学生还款压力。

五、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与利息如何计算?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分担。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两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六、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的同学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学校加盖公章)。

2.认真核对学校出具的未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中的各项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请及时与所在院系联系。(非常重要)

3.请学生帮助家长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等申请贷款需提交的材料并核对家长身份证、户口簿等信息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