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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师手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6-15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教学环节

(一)教学准备

1、教学手册:是记录教师教学执行情况的重要资料。开课前,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计划学时完整填写首页内容及教学进度安排表,并在教学进程中,真实记录学生课堂考勤、作业、测验、成绩等相关内容。

2、教案也称课时计划,是教师在授课前准备的教学方案。教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进度安排,以课时为单位(一般为2课时)认真撰写,教师不得无教案上课。教案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1)原则上课程教案每年应更新内容;当教学大纲和教材变更时,必须更新教案;课程教案有效期一般为3年。

(2)完整的教案包括首页,教学内容安排与学时分配表,课程简案或详案(每一次课的教案应包括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时数和教学过程)。助教一般要求写课程详案。

(3)认真钻研教材,体现传授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并补充有关最新成果和知识背景,注重结合生产实际和专业特点。注意课堂教学设计及学生互动设计。

(4)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多媒体课件与教案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不应把电子教案等同于多媒体教学。

(5)新进教师前三年和开新课教师必须手写教案,且每次课(两学时)的教案不得少于2000字。

(6)教师撰写教案,应使用教学部统一印制的备课本(或活页纸),或用16K纸打印。

(7)每学期期末,教师须提交所授课程的完整教案接受检查。

(二)理论教学

1、教师在上课前要认真备课,包括熟悉教案内容、设计板书计划、准备教学道具、选择合适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并确保课堂教学信息量充足。

2、按教学进度表的内容和进度授课。实际运行的教学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般不得相差10%以上。不得任意增删教学内容。

3、按时上下课,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除因教师身体特殊情况经教务部批准外,应站立讲授。体育课教师上技术课时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4、应注意课堂教学组织,包括检查学生到课情况,维持课堂秩序,督促检查学生值日、教室卫生等,要求学生如实填写班务日志。在《教学手册》上应有学生考勤记录,以此作为学生考试资格审核依据。缺课1/3课程计划学时取消该生考试资格。

5、应使用普通话授课,并力求语言生动,概念准确,板书工整。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精心组织课堂讲授,注重学习方法指导,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不讲课外闲话,做到“少而精”。

6、讲究教学方法和讲课艺术,调动学生学习兴趣,运用合适的教具和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力求课堂气氛活跃、秩序井然。

7、注意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因材施教,适当进行个别辅导和课外学习情况检查。

8、学期的首次课,应就课程教学安排、实验实习、学习参考书目、作业要求、考勤、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等,向学生作明确介绍。

(三)实验教学

1、实验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不得随意增减或变更实验项目和学时。

2、指导教师要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并写出实验教案。

3、上实验课之前,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认真准备好实验,首轮实验,教师应预先试作。

4、每班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负责宣讲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5、指导教师要合理划分实验小组,基础实验应按1~2人一组。对于受条件限制,分组数较少的实验,应采取循环的方式,尽量减少每组人数。

6、指导教师要进行必要的实验操作示范,注意巡查学生实验情况,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认真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态度和实验数据记录情况。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不得擅离职守,要随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并作好实验后的整理、检查和验收工作。

7、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搞好实验室整理和卫生工作,会同实验技术人员切断有关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8、实验报告应做到全批全改,写出实验评语,签批全名和日期,做好实验成绩的考核和登记。实验成绩应根据平时实验操作技能、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以及实验报告的优劣来评定。非独立设课的实验成绩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按相应比例计入本门课程的总成绩中。

(四)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教学任务的组成部分,任课教师有义务解决学生的疑难。

2、任课教师应安排合适的时间到教室或寝室等进行个别辅导答疑,亦可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安排集体辅导。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

1、按教学大纲的要求与课程讲授情况布置作业,一般每次课(或每章、节)应布置一次适量作业。

2、布置的作业应尽量做到全批全改,平均每10学时至少批改一次作业,详细批改量至少1/3,其余也应批明查阅日期。对作文、小论文、实验报告等形式的作业必须有评语、有等级划分,签批阅教师全名和日期。

3、教师应在《教学手册》上登记学生作业情况,作业成绩可按百分制或A、B、C、D等级制记分,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专门记载。对无故缺交作业超过布置作业量的1/3以上者,应在期末考试前两周督促补交。否则,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考试方式。可以选择闭卷或开卷,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非闭卷考试应于考试前两周经教研室同意、系(部)主任审核、教务部批准方可执行。其相关环节要求如下:

1、考试命题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注重考查学生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份量、覆盖面、难度、区分度要适当,题型可选择多种方式。

(3)每门考试课程应出两套以上难度、题型、数量基本一致且不雷同的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分别用作期末考试和补考。

(4)命题教师、任课教师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试题内容,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或给学生以任何暗示,对学生提出的带有揣摩试题内容性质的提问应拒绝回答。

2、试卷审批

命题教师应认真填写试卷审批表。试卷及试卷审批表均应经教研室主任、教学系(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交教务部备案。

3、试卷评阅

(1)所有试卷一律密封评卷。要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做到客观、公正、公平,防止评分弹性过大和打人情分。

(2)评分操作要求:对一门课程所有试题评分,一律采用红色水笔评卷。扣分用“-”号,各题得分用“+”号,并圈起。题头各大题得分情况要填写完整,分题评阅的,各大题评阅人和总分也要求签全名。

(3)阅卷要严肃认真,发生评卷错误确需涂改的,教师须在涂改处签全名。

(4)一门课程有两名以上任课教师的,应采取分题流水作业阅卷。

4、成绩评定与登记

(1)考试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考查课程可按百分制或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五级制评定成绩。

(2)学生学期课程总成绩的评定一般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考试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试占30%(含期中考试、平时实验、作业、考勤等)。成绩低于43(含43)分者,不得参与期末总成绩的评定。

②考查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占60%-50%,平时考试占40%-50%。

③平时成绩应在期末考试前评定,且不得随意更改。

(3)考试成绩(含卷面成绩、折合成绩、期评成绩)应登记到《教学手册》上。不及格课程成绩用红色水笔直接标注在总成绩栏内。

(4)教师必须上交有平时成绩记载的原始《教学手册》,并在其中注明总成绩计算方法,不得随意按其他方式或其它比例计算学生总成绩。总成绩原则上不得涂改,确因笔误等特殊原因需涂改时,须在涂改处签上名字。

(5)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6)成绩一经评定,未经教务部复核、认定,不得更改。

(七)教学结束工作

1、试卷归档

试卷经评阅、登分完毕后,分班级按学号顺序整理后,交负责该课程的教学系(部)教务专干分类归档。具体要求如下:

(1)试卷应按专业班级分类归档。

(2)阅卷登分工作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做试卷分析、填写卷面成绩表,连同试卷交系(部)教务办。

(3)系(部)教务办按“六合一”标准将试卷归档。“六合一”即样卷、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考场记录表、卷面成绩表、试卷分析和答卷。

(4)有签字审批程序的原卷、试卷审批表、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课程教学总结等材料按课程单独归档。

2、教学总结

每学期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撰写课程教学总结(格式见附件2),连同教学手册一并交所在系(部)。

(八)、集中实践教学

(1)专业实习要求见《专业实习工作条例》;

(2)教育实习要求见《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3)课程设计要求见《课程设计(论文)管理暂行办法》;

(4)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二、教学纪律

(一)上课纪律

1、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和排定的课表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自行增减教学学时。

2、不得擅自变更上课时间、地点或变更教师。因故调(停)课或请人代课,一般应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教师调(停)课、代课申请表》,经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教学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教务部审批后方可执行。紧急事件也应在上课前予以报告。

3、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不得讲述与课程内容和课程学习无关的内容,不许发表对学生成长带有负面影响的评论,更不许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4、上课时,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中途离开教学场地。

5、因失职造成教学秩序紊乱,学院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按《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二)监考纪律

1、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三十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在规定考试时间十五分钟前到达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使用移动电话或做其它事情。

(2)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在前一天向教务部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由教务部另派监考教师,否则将按《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3)开考前必须对考场进行清场;要求学生按规定座位就坐。

(4)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遵守《监考守则》,前后分开站立,认真巡视考场,及时对有作弊意图的学生进行警告并予以制止,对警告后仍考试作弊的学生,应立即收缴试卷、答卷和作弊材料或工具,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及试卷封面如实记载,考试结束后一并教务部,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如发现对学生作弊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以失职论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

(6)考试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答卷、试卷按学号顺序分别点数清理,并附一份空白试卷,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试卷封面,并与试卷袋一起交教务部。

2、学生舞弊行为认定

(1)作弊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作弊

①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电子设备的;

②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④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⑤其他作弊行为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2)严重作弊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作弊

①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②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③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传递信息作弊的;

④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⑤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⑥在校学习期间第二次作弊的;

⑦其他严重作弊行为。

第二部分 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一、差错和事故

(一)教学差错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教学差错:

1、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代课或停课者;

2、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者;

3、无特殊理由,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进度相差10%以上者;

4、考试命题、阅卷未按时间和要求完成者;

5、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影响考试秩序及对舞弊行为制止不力者;

6、工作不负责任,错评、漏评试题,错登学生成绩或不按时上报学生成绩者;

7、不按时上报预订教材或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教学秩序者;

8、不按教学管理工作程序而自编、自印、自订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并在学生中推销,造成不良影响者;

9、其他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形,情节尚轻者。

(二)教学事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教学事故:

1、不能教书育人,散布自由化言论,造成严重影响者;

2、无故缺课(含实验课、实习实训课和监考)或不接受教学任务者;

3、擅自变更或不执行教学计划,致使教学任务不能落实,产生严重后果者;

4、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5、讲课不依据教学大纲要求,随意讲授与课程教学无关的内容,或有多次明显概念错误,学生反应强烈者;

6、由于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任,造成实验设备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者;

7、试卷命题与校对有严重错误,致使考试秩序混乱,或需重考者;

8、考试前泄露考题,或在评定、填写、呈报学生成绩中弄虚作假者;

9、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使学生考试时集体舞弊者;

10、指导实习、社会调查不负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学校声誉者;

11、不按教学管理工作程序而自编、自印、自订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并强行在学生中推销,造成恶劣影响者;

1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13、其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形,情节严重者。

二、差错和事故的处理

1、一学期内发生第一次差错者,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一学期内每发生二次差错或一次事故者,报请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院务会处理,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3、一学期内发生四次差错或二次事故者,报请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董事会处理,当事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对教学人员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为一年;对教学管理人员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

4、凡发生差错和事故的当事人和单位,报请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董事会处理(发文通报批评;凡扣发校内工资者,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扣发;凡需行政处分或低聘专业职务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5、各部门对事故和差错故意包庇,不及时核实,不按规定处理者,报请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董事会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视同教学管理事故或差错一并处理)。

附件1教案格式

一、课程完整教案构成要素

1、教案首页

2、教学内容安排与学时分配表

3、分学时课程简案或详案

二、教案首页格式

课程名称

使用教材作者.教材名称(版次,第一版

不标).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授课班级

计划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时间

主要参考文献:

[1]作者.教材名称(版次,第一版不标).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作者.教材名称(版次,第一版不标).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三、教学内容安排与学时分配表

周次

讲授主要内容

学时

学生作业要求

备注

说明:1、讲授主要内容栏目应填写章节名称。

2、学时栏目按讲授主要内容需要的学时数填写。

四、理论课程分学时教案格式

授课章节: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时数:

教学过程:

附件2 课程教学总结格式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课程教学总结

20 --20 学年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公共基础课 □公共选修课□技术基础课 □专业课

学分

开课系部

开课教研室

教师姓名

职称

授课班级

考核方式

□考试 □考查

考核形式

□闭卷 □开卷 □其它

阅卷方式

□流水作业□独立阅卷

命题方式

□试题库命题□课程组命题□任课教师命题

教学情况总结:(包括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选用、教学实施过程、学生学习状况、学生成绩分析、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课程教学建议等)

说明:教学总结用A4规格纸。

附件3:实验课教案格式

实验项目:

实验学时:

实验目的:

实验原理:

基本操作与仪器:

实验步骤:

实验中应注意事项: